中央财经大学2016年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5-08-01 来源:

 

 

一、专业介绍

 

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英文缩写MBA教育致力于培养具备全球视野和战略思维能力,拥有金融财务专长,能够推动社会发展的管理人才。中财MBA项目依托学校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品牌价值,整合全校优质资源,注重发挥中财学科特色和师资优势,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和 广泛的社会认可:2010年从全国236MBA培养院校中脱颖而出,被教育部批准为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18MBA培养院校之一,是唯一入选的财经类高校;2011年又成功通过国际MBA协会﹙Association of MBAs,简称AMBA﹚国际认证,实现与国际管理教育标准的对接,成为中国大陆第八家、北京地区首家AMBA认证成员。同时,中财MBA项目也先后被《世界经理人》周刊评为中国最具潜力MBA品牌和表现最佳MBA院校;连续四年被新浪网评为年度最受企业青睐MBA项目和最具品牌影响力MBA院校。专业代码为125100

 

二、招生类别及规模

 

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分为脱产和在职。

 

2016年我校拟招收工商管理硕士352名。其中,脱产工商管理硕士(非定向就业)招收60人在职工商管理硕士(非定向就业)招收222在职工商管理硕士(定向就业)招收70人。复试前,学校将对上述三种类型分别划定复试分数线,并分别录取。学校将于现场确认前通过研究生院网站与考生进行上述学习方式和招生类别的确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一经公示且公示期间考生无异议后,不得修改。报考工商管理专业考生请于 11 1 日后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具体通知,未按时确认而影响报考和录取的,责任自负。

 

三、修业年限和学费

 

工商管理硕士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两年。脱产工商管理硕士(非定向就业)总学费为10.8万元在职工商管理硕士(非定向就业)在职工商管理硕士(定向就业)学费均为14.8万元,最终学费标准以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结果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工商管理硕士,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考生学历学位认证要求

 

1.教育部全面审核所有考生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尤其是学历(学籍)信息。学校于网报结束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学历(学籍)信息存疑的考生名单,该类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前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http://csicc.moe.edu.cn/)进行认证,并持认证报告进行现场确认,否则不予准考。考生务必在网报时认真核对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特别是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编号。

 

2.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咨询电话:010-62677800。网址:http://www.cscse.edu.cn/。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未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

 

五、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考试和录取等相关流程均详见《中央财经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以下简称《招生说明》)。

 

六、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七、特别注意事项

 

(一)脱产工商管理硕士(非定向就业)和在职工商管理硕士(非定向就业)须在入学报到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其中外埠考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在职工商管理硕士(定向就业)须在录取前与学校、考生所在单位共同签订由我校提供的定向协议。

 

(二)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在报考前自行与所在工作单位协商报考相关事宜。如考生在报考期间因报考研究生与单位产生纠纷一律由考生自行处理,且因此导致招生单位无法按国家规定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政审和调转档案等情况,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以及无法入学报到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复试包括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等环节。我校继续实行提前批面试与正常批面试相结合的复试方式,具体安排将在我校 MBA 教育中心网站公布。

 

(四)按照我校两校区新功能定位,我校2016年录取的大部分硕士研究生将安排到沙河校区住宿学习,选择在职学习方式的工商管理硕士不予安排住宿。请考生报名时心理有所准备。

 

(五)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

 

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六)我校将在拟录取的在职工商管理硕士考生中,根据考生的自愿申请及英文水平,择优选拔学生参加国际 MBA(即 IMBA)的学习。

 

(七)其他注意事项参见《招生说明》。

 

八、联系方式

 

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cufe.edu.cn)MBA教育中心主页(http://mba.cufe.edu.cn/index.htm)。有关研究生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政审调档及录取等信息随时在我校网站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中发布,不予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288344      

 

MBA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10-62288130        

 

MBA教育中心电子信箱:cufembaz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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