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晚,徐华老师的《庄子》系列讲座如约开讲。
端午小长假并没有减少大家对徐老师的期待,今晚的听众还比平常略多。今天徐老师为我们讲解新的一篇,《大宗师》。
庄子在《大宗师》里介绍了一种“真人”的形象。“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真人”首先懂得天人之际,即知道天与人的界限范围。俗话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们行事立世,一方面要发挥人的因素,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客观境遇的因素。有了这一层理解之后,我们方能遵循自己的真性情,把握好自己,从而进一步做到“古之真人,不逆寡,不成雄,不谟士”。
在“不谟士”方面,徐老师结合自身的经历为我们做了深入丰富的展开。他说“不谟士”,即不谋事,一般人将行动当作达成一定目标的工具,刻意而为。而对“真人”而言,行动即目标本身。为什么孩童容易感到快乐?就是因其一言一笑,一行一动都没有附着目的性,在自己随性的行为中获得了一种本真的实在感与满足感。
今晚徐老师的课备的不多,给我们留下了更多吸收、咀嚼、感悟的空间。转眼已到6月,本学期的《庄子》讲座也已接近尾声,期待未来能听到看到更多徐老师在讲台上真情流露的瞬间。
(撰稿:金融学院 曾阳阳)
第九届MBA联合会学术实践部
MBA教育中心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