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接学校通知,请附件中的校友于2017年4月21日之前,持本人有效证件到保卫处户籍办领取户口迁移证,并回家落户。因超期存放学校,将会对户口使用和落户产生不利影响。请各位及时迁走。
MBA教育中心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附件下载:
附件 2017.04 MBA滞留户口人员名单通知.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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