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年拟录取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政审函和调档函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6-04-13 来源:

 

中央财经大学2016年秋季MBA复试工作已结束,祝贺各位通过复试的考生,被拟录取为我校MBA学生,按教育部要求,招生单位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之前必须进行政审,审查合格者方能录取。现就我校发放2016年拟录取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政审函和调档函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审函的提交

请全体2016年拟录取的MBA学生下载《中央财经大学二〇一六年硕士研究生政审函调表》(见附件),由MBA学生所在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完毕(内容部分可机打或手写,一定要包含是否练习法轮功的说明),加盖党组织或人事部门章(若已离职,可由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派出所或者档案所在地加盖公章)后在以下时间和地点提交(见二、调档函的领取)

二、调档函的领取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MBA考生(包括全日制及在职非定向考生),必须将档案材料调入我校。请在以下时间段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调档函。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时间:20164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地点:主教学楼214教室  

特别提示:

(一)我校接收档案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6530日。

(二)由于邮寄调档函和档案材料所需时间较长,建议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MBA考生均自取调档函,并持函到档案所在单位亲自办理调档事宜。档案可由档案管理部门邮寄,但建议由考生本人(或自行委托他人)将档案提交至中心招生推广部,以确保安全无误,并缩短材料的在途时间

(三)如当天考生本人无法到场领取调档函,可委托他人代办,但须提供考生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签字的委托书。

(四)招生推广部收到考生档案后,将在招生系统中注明。考生可以登录招生系统查询自己的档案接收状态。

()只有非定向就业的MBA考生可持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领取或邮寄)至户口所在地将户口迁出。京籍考生不迁转户口,非京籍考生可在9月入学后将户口迁入中财集体户。

(六)上级主管部门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学历等信息进行审核,未通过审核或在政审调档期间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其已转入我校的档案材料予以退回。  

附件: 中央财经大学二〇一六年硕士研究生政审函调表.doc

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招生推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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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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