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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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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9年度校级“十佳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日期:2010-06-03

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表彰热心为同学服务,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干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决定今年继续开展校级“十佳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朱凌云(学生工作部部长)

副组长:高  杰(校团委书记)

  员:楼晓英(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雷洪峰(校团委副书记)

        各团总支书记

 

二、评选内容

 

( ) 评选奖项及名额

优秀学生干部85名,十佳学生干部10名。

( ) 评选对象

1.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干部;

2.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学生会分会、研究生会分会干部;

3.班级委员、团支部(含直属团支部)委员。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干部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进步;

2.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上一年度必修课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3.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热爱团学工作,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熟悉团学的业务,有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恳有效地开展工作,没有重大的工作失误,并取得一定成绩。

5.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不沾染官僚习气,敢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在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

6.履现职一学期以上;

7. 工作中能够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不徇私舞弊,不弄虚做假,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威信。

 

(二)十佳学生干部

1.曾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此次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也可参评;

2.上一学年专业课的学习成绩在班级中等以上(全部人数的1/2以内);

3.履职连续一年以上;

4.在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

 

 四、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名额(见附件1),做好本单位“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和“十佳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二)经本单位党总支同意后,各单位对 “优秀学生干部”和“十佳学生干部”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二天;

(三)各单位于67(星期一)下午5:30前,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一览表”和“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十佳学生干部”申报表送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学院南路校区团委310室),校团委对各单位推荐的 “十佳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

(四) 6月9(星期三),召开“十佳学生干部”评选工作会议,会上由候选人本人进行自我情况的介绍,然后由评选领导小组成员投票评选(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五)校团委对当选“十佳学生干部”名单予以公示。

 

 

二О一О年五月二十八日

 

MBA教育中心学工部推荐,党总支同意,推荐人选如下:

十佳学生干部:宋雅丽 2008P

优秀学生干部:方亮 2009F班,刘冰 2009F

特此公示。

 

二О一О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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