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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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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中央财经大学指南针奖励基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05-07

关于开展2010年中央财经大学指南针奖励基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MBA同学: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指南针奖励基金管理办法》(校发〔 2010 46 号),各位同学积极申报。申报要求与评审程序遵照《 2010 年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公告》(校发〔 2010 39 号)的规定进行申报,申报材料请于2010511日之前,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支撑材料邮件到mbacufe@gmail.com,孔老师、郭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具体奖励范围、奖励项目、奖励名额及奖金额度如下:

一、指南针成长导航奖:用于奖励热爱本职工作,以服务学生为中心,为学生成长成才发挥积极引导和服务作用,并作出成绩的学生工作者。每年奖励 10 人,每人奖励 3000 元, 奖励金额 3 万元。

二、指南针成才伯乐奖:用于奖励指导学生个人或团队开展社会实践、学生社团等活动,或参加学术作品竞赛、学科学业竞赛、文体艺能竞赛等获得北京市级(含)以上奖励的专任教师。每年奖励 5 人,每人奖金 4000 元,奖励金额 2 万元。

三、指南针优秀班团建设奖:用于奖励学风好、班风正,积极发挥团支部作用的班级和团支部。每年奖励 10 个,每个集体奖金 2000 元,奖励金额 2 万元。

四、指南针优秀班团干部奖:用于奖励踏实勤勉,爱岗敬业,在班级或团支部岗位上,为集体和同学奉献服务的班团学生干部。每年奖励 20 人,每人奖金 1000 元,奖励金额 2 万元。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

中央财经大学指南针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为保证中央财经大学指南针奖励基金的合理使用和发放,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金总额与使用

指南针奖励基金本金为人民币 100 万元。每年以该基金收益作为奖金来源,其中用于基金宣传、管理和评审工作的开支不超过当年可支配资金的 10 %。

二、奖项设置

(一)指南针成长导航奖:用于奖励热爱本职工作,以服务学生为中心,为学生成长成才发挥积极引导和服务作用,并作出成绩的工作者。每年奖励 10 人,每人奖励 3000 元, 奖励金额 3 万元。

(二)指南针成才伯乐奖:用于奖励指导学生个人或团队开展社会实践、学生社团等活动,或参加学术作品竞赛、学科学业竞赛、文体艺能竞赛等获得北京市级(含)以上奖励的专任教师。每年奖励 5 人,每人奖金 4000 元,奖励金额 2 万元。

(三)指南针优秀班团建设奖:用于奖励学风好、班风正,积极发挥团支部作用的班级和团支部。每年奖励 10 个,每个集体奖金 2000 元(其中 1000 元作为奖金发放, 1000 元用于资助该集体下一学年开展班团组织建设活动),奖励金额 2 万元。

(四)指南针优秀班团干部奖:用于奖励踏实勤勉,爱岗敬业,在班级或团支部岗位上为集体和同学奉献服务的班团学生干部。每年奖励 20 人,每人奖金 1000 元,奖励金额 2 万元。

上述各奖所列奖励人数和奖金额均为参考数,各年度评选人数和奖金额,由学校基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当年基金收益情况决定并发布公告。

三、奖励范围与申报条件

(一)指南针成长导航奖

依据学校岗位聘任制暂行办法受聘于思政岗位上工作满 2 年(含)以上的学生工作者,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经单位推荐、或 10 名(含)以上学生联名推荐,且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

1. 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上学年受聘岗位考核成绩合格,所带学生无违纪行为;

2. 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深受学生爱戴和尊敬;

3. 在学生成长引导、优良学风建设、职业发展与生涯规划指导、思想教育创新等方面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所带班级和学生在上学年曾获校级(含)以上奖励。

(二)指南针成才伯乐奖

本校在编受聘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满 2 年(含)以上的教师(包括外籍教师),经单位推荐、或 10 名(含)以上学生联名推荐,且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

1.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敬业精神,上学年教学工作中无教学事故;

2. 上学年积极指导学生个人或团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等荣获北京市(含)以上荣誉称号;或积极指导学生个人或团队代表学校参加北京市(含)以上学术作品竞赛、学科学业竞赛、文体艺能竞赛等获得各种奖励。

(三)指南针优秀班团建设奖

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班级和团支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

1. 班委会和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班团干部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作用发挥突出,深受同学拥护;

2. 学风好、班风正,积极发挥团支部作用,班级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3. 班级成员互帮互助,和谐融洽,学习成绩良好,且无违法违纪行为;

4. 班级大部分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术创新、文化体育等校园文化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

上学年班级或团支部荣获校级(含)以上奖项者优先评选。

(四)指南针优秀班团干部奖

在校担任班级或团支部干部 1 年(含)以上(一年级学生担任班级或团支部干部满半年)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 经单位推荐、或 10 名(含)以上同学联名推荐,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

1.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2. 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上学年必修、限选、任选课考试无不通过课程(一年级考核本学年成绩);

3.2-4 年级本科生上学年综合测评列班级前 50%

4. 在日常工作中踏实勤勉,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能以服务同学为中心,为班团组织建设和同学们的学习、生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四、基金的评审与管理

(一)基金的评审

1. 评审时间

本基金每年上半年评审。有关基金评审的具体事宜,将于评选前,由学校基金评审委员会发布公告。

2. 申报与评审程序

本基金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申报表,经本单位初审合格并签署推荐意见后,由本单位将申报表纸质和电子版及相关成果材料(包括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A4 纸)集中报送基金会秘书处,由基金会秘书处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认证后,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选,小组评出拟奖励人选后,报学校基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并向全校公示一周后,发布评审结果公告。

(二)基金的管理

指南针奖励基金由学校教育基金会负责管理,学校基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评审事务性工作。

五、颁奖

奖励人选确定后,拟在 6 月底由学校向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其他

本基金各项奖,每位申请人只能申报 1 项,各奖项之间不能重复申报,否则将取消申报人当年的评审资格。

未尽事宜,由基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

七、本办法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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