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户口和档案关系转入我校的同学):
根据北京市教委和我校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现将我校2009届毕业生申请户口和档案暂缓派遣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户档暂缓派遣的必要性
1、已签订三方协议,但用人单位由于户口审批等原因没有把协议返回来,需要在毕业后一段时间内方可派遣。(特别提示:北京、上海的派遣截至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
2、毕业前找工作未果,准备到没有落户限制城市区就业的,可以利用该政策抓紧时间就业;
3、对于正在办理户口或者达成签约意向并能落户的同学,有利于争取时间,完成签约、派遣和落户事宜。
4、其他请咨询中心。
二、哪些情况不适合户档暂缓派遣
1、拟升学、出国的毕业生。
2、只想就业,毕业时仍未拿到进京户口审批指标的学生。
3、有违约行为的毕业生。
4、其他情况请咨询中心。
三、申请流程
1、凭相关证明(《毕业生户口和档案暂缓派遣的说明函》原件一份、《用人单位证明一份》;模板请下载附件)到MBA教育中心20号房间办理。
2、中心审批,6月3日上报学校。
四、特别提示
1、今年特别提示,往年户档留存的时间为2年,今年取消户档留存政策,改为户口档案暂缓派遣政策,时间为半年,即09年12月31日之前未能进行签约派遣的,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根据工作安排进行二分回家派遣手续。
2、户档暂缓派遣期间,毕业生只能办理与就业派遣有关的手续。
五、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咨询日
5月24日(周日),上午9:30-11:30,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接受毕业生举办“户档暂缓派遣咨询”专题活动(也可就其他问题进行咨询),欢迎前往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咨询。
六、办理时间、地点
申请时间:5月22日至6月2日前每天下午2:00—5:30凭相关证明材料(周末和节假日除外,为方便大家时间安排,5月28日上午8:00至11:00安排值班)(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MBA教育中心20号房间
联系电话: 010-62288851 孔老师;胡瓒13811492175
MBA教育中心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暂缓派遣说明函模板附件.doc]
[附件:
用人单位证明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