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通知(三)2015届研究生毕业生毕业及派遣工作安排
时间:2015-06-10 来源:

   1、522日前,各学院(含研究院、中心,下同)将毕业生就业材料送至学生处大学生就业与职业发展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就业指导中心”)

2、63日前,请各学院按照《关于催缴学生学费等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督促相关学生清缴欠费。

3、611-14日,MBA毕业生到MBA教育中心北二平房保安处领取转单,每天早上7点至晚上9点,春季班学生不用领取。

4、611日,请各学院提醒欠费学生需先到财务处405办公室缴清各项学杂费后再办理其他离校手续。

5、613日前,完成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等工作。

6、615日前,在中国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与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或展期手续,并到学生处助学服务中心进行贷款信息采集。

7、615日,学校召开学位委员会会议,审定毕业生学位授予名单。

8、615日—16日,组织部集中办理组织关系转出。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采集毕业生党员相关信息,报送组织部,组织部审核后统一打印介绍信,学院在规定时间领取并发放给毕业生党员(学生本人不需要前往组织部办理)。具体文件请查阅组织部网站。

9、615-19日,校医院在挂号室办理毕业生医疗证退证手续,医疗证遗失的同学凭所在学院开具的遗失证明办理退证手续。

10、617日前,各学院组织毕业生归还学校贷款。

11、617日、18日,团委办理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各学院以团总支为单位,列出各团支部需要转出团员名单,收齐团员证后,统一到团委304会议室办理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若团员证丢失需补办,请携带一寸照片一张和2元工本费)。

12、618日前,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办公室完成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整理工作,并上报到北京市教委,同时将数据转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13、618日,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将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等派遣数据报保卫处政保科户籍办公室。

14、618-22日间,举办欢送毕业生晚会。

15、622日—30日,毕业生在电子版论文审核通过、上交纸本论文、还清借阅图书后,在图书馆二层培训室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每日办理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16、623日上午,各学院到研究生院领取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办公楼305室)。

17、62330日,网络信息中心、数字化校园建设办公室在校园网用户服务中心(实验楼201)办理校园卡及校园网络账号的销户、退费手续,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网络信息中心、数字化校园建设办公室主页http://nic.cufe.edu.cn通知公告,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考取本校博士生的毕业生,若有需要,可凭本人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办理续卡手续。

在此期间,如毕业生本人无法亲自办理退卡或续卡手续,可由本人出具代办说明函,到所在学院盖章后,由代办人持说明函、代办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到校园网用户服务中心代为办理。

630日之后,网络信息中心、数字化校园建设办公室将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毕业生名单,对未办理销户或延期手续的毕业生的校园卡进行集体销户。

18、624日,学校举行2015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19、624日,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到北京市教委上报我校2015届毕业生就业方案并办理毕业生报到证。

20、626日,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在学五楼西门值班室办理毕业生宿舍离校手续。

21、626日上午8:0011:00,后勤服务产业集团联系铁路部门、邮局,在主教学楼北侧广场为毕业生办理行李托运手续。考入本校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可于626日上午9:0012:00在大礼堂办理行李存放手续。存放期间不得提取。

22、626日,各学院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学术会堂102)领取报到证和户口卡(到北京地区落户使用)或户口迁移证(到京外地区落户使用),并下发给毕业生。要求以学院为单位,派辅导员1人统一领取。

毕业生到学院统一领取报到证、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欠缴学费的学生须出示财务处开具的学费已缴清收据或延期证明材料。

23、629日前,就业指导中心、组织部、各学院将学术型毕业生档案材料分别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归档,专业学位毕业生档案材料分别送至相应学院。

24、630日前,按照《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校发〔20143)的规定,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将符合我校就业奖励条件的毕业研究生名单报送财务处,财务处将相应奖励打入学生的学费卡中。学生可在4个工作日后进行账户查询

       25、630日前,毕业生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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