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北京市和学校公派留学项目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28 来源: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中心: 

根据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项目和我校研究生国外访学研究支持计划(以下简称项目)的要求及有关公派出国管理规定,现启动2016年项目人员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非毕业班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生(定向生和委培生申请须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函);

(三)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科研成果和发展潜力;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或通过托福、雅思、GRE等考试,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结业。
    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北京市或学校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北京市或学校资助尚未成行学生,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学生,以及处分期、休学和延期毕业学生。

三、留学形式及内容

(一)课程联合培养

1.留学时间、留学院校和资助人数

(1) 2016717-85日,美国纽约大学(2015年美国国内排名:金融专业第3位,商学院第10位),20人。 

(2)2016711-731日,法国巴黎电信管理学院(2014年全球管理学硕士排名第25位),20人。

(3) 201682-819日, 英国剑桥大学(《2015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名中为全球第3,全英第1),20人。

项目简介请查看《公派课程联合培养项目介绍》(附件一);项目课程安排、资助金额等详细信息,请参加2016年公派留学联合培养宣讲会:

时间:330日下午1:30,地点:沙河校区学院楼6号楼106M

331日下午3:30,地点:学院南路校区学术会堂706

2.资助金额

资助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最高限额15000元人民币),以及部分留学生活补助(含境外保险费)200美元/周。

3.课程安排

2-3门财经类课程(每门课程15-25学时,成绩合格者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

4.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330~48

1.学院布置工作,确定、组织被推荐人对外联系并填写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学院,出具学院审核意见

学院

 

2.学院将被推荐人的申请材料送至研究生院办公室

49~413

对申请人资格、材料进行复审,组织专家评审,公布录取名单

研究生院

414日以后

项目录取人员到研究生院办公室签订相关协议,办理派出手续

研究生院

学院

5.申报材料送交时间 

申请人需于47日下班前将以下材料送学院审核:

1)《课程联合培养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二)纸质版一份;

2)研究生成绩单复印件;

3)英语能力证明,包括托福、雅思、GRE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等。

学院需于48日下班前将审核通过后的上述材料送研究生院办公室;并将《公派课程联合培养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三)电子版发至yjsyb@cufe.edu.cn

(二)科研联合培养

1.留学期限及留学单位

留学期限原则为6个月,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或研究机构。

2、资助名额及金额

博士研究生10名,硕士研究生10名;资助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最高限额15000元人民币),以及部分留学生活补助800美元/月。

遴选时优先支持已与国外高校签订院际间合作培养协议的学院;优先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优先支持我校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学科,以及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各专业的研究生;优先支持科研成果突出及在校内外论文大赛获奖者;优先资助非定向研究生。

3.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331~513

1.学院布置工作,确定、组织被推荐人对外联系并填写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学院,出具学院审核意见

学院

导师

2.学院将被推荐人的申请材料和学院推荐名单送至研究生院办公室

514~520

对申请人资格、材料进行复审,组织专家评审,公布录取名单

研究生院

523日以后

项目录取人员到研究生院办公室办理派出手续,签订相关协议,并陆续派出

研究生院

学院

4.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须于511日前将以下材料送至所在学院:

1)《中央财经大学科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申报表》(见附件四)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至yjsyb@cufe.edu.cn

2)国外、境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函)和国内外或国内与境外双方导师共同签字的研修计划。邀请信须明确留学起止时间及留学期限,并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研修计划须有国内外双方导师签字。

3)研究生成绩单复印件;

4)托福、雅思、GRE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以下简称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5.学院初审汇总

学院进行初审汇总,并于513日前,连同以下材料汇总后报送研究生院办公室(办公楼310室)

1)与国外高校签有院际间联合培养协议复印件;

2)《北京市公派科研联合培养申报情况表》(见附件五,按推荐顺序排名,电子版发送至yjsyb@cufe.edu.cn)。

详细了解选派流程、资助办法等信息请参加2016年公派留学联合培养宣讲会,沙河校区时间:330日下午1:30,地点:学院楼6号楼106M。学院南路校区时间:331日下午3:30,地点:学术会堂706

四、派出事项

(一)学校对本项目研究生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具体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和《中央财经大学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执行;

(二)科研联合培养有效派出时间原则上为201671日至930日,逾期未成行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资助资格,不再予以资助。

(三)派出研究生应严格按照派出签约的留学期限按期回国,不得提前或延期回国。科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如因学术研究的需要不能按期回国者,需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需附对方导师关于学术研究延长留学时间的同意函件),由所在学院提出初步意见后送至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适当延长在外留学期限,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两周,延长期内学校不再提供资助,且延长期限只能申请一次。未经批准或未办理延期手续,并超出留学期限15天及以上者,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违约和学籍处理。

(四)派出研究生在外方院校学习期间须遵守所在国(地区)法律及外方院校有关管理规定,因个人原因引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派出研究生除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中外联合培养计划内容外,学成回校后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科研联合培养研究生

1.与行前申报课题一致的,运用留学所学知识,探讨对我国特别是对首都经济建设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的课题论文至少一篇(8000字以上,如在国外期刊发表、被国外学术会议收录论文集或用于大会发言的须注明);

2.4000字左右的留学总结及相关图像资料(含学习、学术活动、生活照片);

3.国外导师对其留学期间学习情况、研究成果、学术水平等方面的书面评语;

4.国外进修成绩单(已申请课程转换及学分认定的需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5.3000字左右的留学所在国和所在高校研究生教育的详细介绍,包括学校历史、学科建设、学术地位与影响、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等内容。

(二)课程联合培养研究生

1.4000字左右的留学总结及相关图像资料(含学习、学术等交流活动照片);

2.国外访学成绩单。

项目联系人:师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62288140

特此通知。

附件.zip

关闭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
Copyright (C) 2015 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