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催缴学生学费等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6-04-08 来源: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中心: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第六条之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是学生在校期间应依法履行的义务。目前我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欠缴学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以下简称学费)情况很严重(见附件2),为进一步严肃学校财经纪律,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开展,现将学校催缴学生学费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所有欠费学生务必在2016426日前将应缴金额足额存入北京地区办理的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中,以便学校委托银行进行批量代扣。无正当理由不按期缴纳者,2016年毕业班的学生将影响其毕业论文答辩、毕业派遣等相关工作的正常办理;2016年非毕业班学生在选课、评奖评优、成绩考核及教学管理等学习环节的权利将受到限制。

二、学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交缴学费,且在上述规定时间仍不按期补缴者,其欠费记录将记入学生本人诚信档案。

三、如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期足额缴费者,可持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向所在学院递交延期缴费申请(见附件4),经辅导员、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663日前由学院统一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本科生)或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研究生)及财务处备案。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及时组织欠费学生(见附件3)按照财务处《催缴学生学费告知书》(见附件1)要求缴清学杂费,并严格把关审批缓交费用申请,努力完成催缴学费工作。

各单位可通过“财务综合信息门户”实时查询学生缴费情况。具体查询方式参见《关于启用学费自助查询系统的通知》。

特此通知。

补充说明:

1、提示:经协商,学校财务处专门为大家安排2天时间现场缴费,412日和419日,缴费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地点,办公楼405房间。未能按期缴费的毕业班的学生将影响其毕业论文答辩、毕业派遣等相关工作的正常办理;非毕业班学生在选课、评奖评优、成绩考核及教学管理等学习环节的权利将受到限制。

2、学生补办新卡(仅限北京地区的工商银行借记卡),请从学校主页(http://www.cufe.edu.cn/)登录“财务综合信息门户”进行更改,初始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均为学号。若登录密码已改,请用自己设置的密码登录。卡号更改方式:高级财务查询—信息维护—修改工商银行卡号,我处将会实时更新您提交的信息。

3、学生个人学费欠费数额查询方式:登录学校主页(http://www.cufe.edu.cn/)右下方“财务综合信息门户”,进去之后点击“收费查询”。

附件1 附件1:催缴学生学费告知书.doc

财务处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  

201646

 

关闭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
Copyright (C) 2015 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