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为了保证2016年中央财经大学奖助基金的申报和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各奖助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各奖助基金的收益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申报。各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单位、部门符合条件的师生积极申报各项奖助基金。在线申报系统链接:http://jjps.cufe.edu.cn/
(二)审核。各单位、部门的申报系统资料审核员进入在线审核系统(链接:http://jjps.cufe.edu.cn/admin)对申报人的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审核、修订并保存,填写审核意见后在线提交。(申报系统资料审核员的报送工作另行通知)
(三)报送纸质材料。基金会确认审核通过后,申报状态显示“已通过”,各单位、部门下载并打印“已通过”状态的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用塑料夹装订)后连同汇总表加盖单位、部门公章报送基金会秘书处。基金会秘书处只接收各单位、部门汇总后统一送交的申报材料,对个人送交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评审。基金会秘书处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送各奖助基金评审组评审。各奖助基金评审组评出拟奖助人选后,由基金会秘书处将初评结果报奖助基金评审委员会审批。
(五)公告。基金会秘书处将奖助基金评审委员会审批通过的各奖助基金拟奖助人选向全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发布评审结果公告。
(六)复议。对拟奖助人选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基金会秘书处提供书面材料。基金会秘书处核实情况后,将异议上报奖助基金评审委员会复议。
二、申报要求
(一)本学年累计获得资助金额5000元(含)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可申报本年度奖助基金各助学类奖项。
(二)上年度已获学校奖助基金某项奖的师生,本年度如继续申报,不得重复使用上年申报时已列入的各类成果和项目。
(三)教学科研类奖项的教学工作量以当年教师教学工作量登记审核结果为准。科研工作量和科研成果以《中央财经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校发〔2008〕198号)中规定的科研工作量为准。
(四)申报人须提供申报表中涉及的各项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复印件、实践单位所在地所出具的意见反馈或证明、公开发表文章或学术成果的复印件、平面媒体报道的复印件、网络媒体报道的网络截图,电视媒体报道的视频拷贝等。
(五)凡在基金会立项的各学院奖励基金,由学院自行组织申报与评审工作,并于5月20日前,将评审结果的电子版发至cufeef@163.com,纸质版评审结果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基金会秘书处。
三、申报与评审时间
(一)申报时间:除涌金留学奖励和资助项目外的所有奖助学金、奖教金申报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审核时间:4月22日-4月29日。
(三)基金会线上复核材料时间:5月3日-5月4日。
(四)材料报送时间:5月5日-5月9日。
(五)评审时间:5月中旬,各奖助基金评审组进行评审;5月下旬,奖助基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奖助基金评审组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批。
(六)公告和颁奖时间: 6月上旬,发布评审结果公告,6月中旬,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七)涌金留学奖励和资助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涌金留学奖励和资助项目、涌金优秀新生奖、成心优秀新生奖的评审结果将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在校学生登录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在编教师登录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工号,自聘人员登录名和密码为身份证号。
(二)申报人只允许申报1项个人类奖项,团体奖无限制。
(三)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后不可再进行修改。
(四)申报材料中涉及的内容若无证明文件的,视作内容填写无效。
(五)各单位、部门的申报汇总表由申报系统资料审核员在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助基金在线审核系统中导出,导出时需按照申报奖项类别进行排序。
(六)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确认,取消获奖资格和以后两年的申报资格。
(七)对材料审核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及申报系统资料审核员,将予以适当奖励;对材料审核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部门及申报系统资料审核员,将在全校予以通报。
基金会秘书处地址:中财大厦10层1027室
联系人:魏巍、潘晓翀
联系电话:62288405、62288192
特此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