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构成
商学院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王瑞华(院长)
委员:葛建新、林嵩(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政领导)、王容(学院党委纪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政领导)、贾晓菁(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政领导)、苗月新(研究生导师)、张爱卿(研究生导师)、王玉霞(研究生导师)、张碘(研究生管理人员)、孔伟明(研究生管理人员)、韩锐(博士代表)、李娜(学术型硕士代表)、于张弛(MBA研究生代表)
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下设学术型研究生组及专业学位硕士MBA组。两个小组分别组织实施学术型研究生及专业学位硕士MBA的学业奖学金申报、成绩成果审核,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开展初步评审工作,将初步评审结果按时上报给学院评委会,并分别保存每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材料。
具体名单如下(委员顺序按照姓氏笔划排列):
学术型研究生组:王容、李娜、张爱卿、张碘、苗月新、林嵩、 韩锐
专业学位研究生MBA组:于张弛、王玉霞、孔伟明、杨长汉、周利国、胡宗良、赵铁柏、贾晓菁、董硕
二、参评对象和申请条件
1、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2016级、2017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和专项计划定向在职学习的研究生除外)。
2、申请条件
详见《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5]107号,附件1)中“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本办法详见《研究生手册》,也可于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奖助工作”条目内下载查看。
三、奖励标准和名额
1、奖励标准
详见校发[2015]107号文件“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
2、名额
结合学校下发的总体名额,学院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四、评选指标体系
学院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从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生工作、社会实践与服务等方面,综合进行评价。
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占65%,学习成绩占30%,思想品德、学生工作、社会实践与服务等占5%。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占60%,科研成果占35%,思想品德、学生工作、社会实践与服务等占5%。
专业学位研究生(MBA):学习成绩占50%,科研成果占10%,实践能力占35%,思想品德、学生工作、社会实践与服务等占5%。
具体量化指标评分标准及办法等如下:
(一)学习成绩
1.博士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对于学术型硕士生、处于硕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生和普通博士生,根据其第一学年所修的必修课及选修课计算成绩;对于进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生,根据其在硕士阶段所修的必修课及选修课计算成绩。以教学管理系统确认的学分绩点(GPA)进行换算,换算公式:学习成绩得分=GPA÷4.5×100。
申请一等奖学金学分绩点需达到3.5及以上。
2.专业学位研究生(MBA):按照加权平均成绩计算
一门课程的加权成绩=成绩×学分数;
加权平均成绩=上一学年所有必修课及选修课课程成绩加权成绩之和÷课程学分之和。
(二)科研成果(适用于全体研究生)
1.论文、学术专著
申请人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第二、第三作者(第一作者须为申请人导师或本校本专业老师)发表与所学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用稿通知等证明仅认可本专业排名靠前的国际期刊发出的接受发表论文的通知),出版学术专著(不含编著、译著和教材)。学术期刊级别按发表当年的《中央财经大学核心期刊目录》进行认定。
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成果,按全部分值计算;第二作者按1/2分值计算;第三作者按1/3分值计算;团队署名,排名不分先后的,按团队人数平均计算。
2.课题、科研项目
(1)纵向课题、科研项目
申请人应为主持人;如为参与人员,主持人须为申请人导师或本校本专业老师。申请人须实质性参与,并由主持人出具证明,说明其具体参与部分及成果、重要性、贡献度(百分制)等;由评委会审核评定得分。
(2)横向课题、科研项目
横向课题、科研项目(与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合作)的分数分为5分、10分、25分三个级别。
申请人主持或参与的横向课题、科研项目应与申请人所学学科、专业相关,有助于提升申请人的研究与实践能力。申请人须出具课题/项目计划书、立项证明、研究成果等材料,由评委会审核,评定项目分数级别。
申请人应为主持人;如为参与人员,主持人须为申请人导师或本校本专业老师。申请人须实质性参与,并由主持人出具证明其具体参与部分及成果、重要性、贡献度(百分制)等;由评委会审核,在之前项目分数评定的基础上,评定申请人得分。
(3)其他事项
专业学位研究生MBA科研成果满分100分,超过100分按照100分算。科研成果考核如出现上述规定未尽事项,根据申请材料具体情况由学术型研究生组及专业学位研究生MBA组审核评定分数,并由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
(三)实践能力(仅适用于专业学位硕士MBA)
1.积极撰写、发表实践类案例论文、调研报告。
作为独立作者或合作者(第一作者须为申请人导师或本校老师)公开发表高水平案例报告、行业调研报告,每项计6分,最高不超过12分;作为独立作者或合作者(第一作者须为申请人导师或本校老师)撰写的案例被《中国工商管理案例精选》收录,每项计10分,最高不超过20分。以上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的,按全部分值计算;有多名作者的,第二作者按1/2分值计算,依次类推。
2.积极参加各类案例大赛、案例征文和商业企业模拟挑战赛等专业竞赛活动。
(1)案例大赛。参加MBA教育中心组织的案例大赛或我校研究生案例大赛,获得决赛冠军的团队成员每人计10分,亚军的团队成员每人计8分,季军的团队成员每人计6分,获得决赛其他团队奖的成员每人计5分,最佳表现个人计5分;参加全国管理案例精英赛,在决赛中获得冠军的团队成员每人计20分,亚军的团队成员每人计15分,季军的团队成员每人计10分,新锐奖每人3分。
(2)案例征文。作为独立作者或合作者(第一作者须为申请人导师或本校老师)在“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征文”中获奖,每项计30分;在学院组织的案例征文或论文大赛中,获得一等奖计15分,二等奖计10分,三等奖计8分。以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获奖的,按全部分值计算;有多名作者的,第二作者按1/2分值计算,依次类推。
(3)商业企业模拟挑战赛。以“尖峰时刻”商业模拟大赛(国际赛事)为例,获得特等奖的团队成员每人计30分,获得一等奖的团队成员每人计20分,获得二等奖的团队成员每人计10分,获得三等奖的团队成员每人计4分。其他类似级别比赛参照此计算分数。
3.积极参加海外游学和国际交换活动,参加项目并全勤完成,GTMBA项目每人计8分,其他6分。
实践能力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材料评定分数,满分100分,超过100分按照100分算。
(四)其他考核项目
其他考核项目按顺序为:思想品德、学生工作、社会实践及服务,满分5分。由评委会审核申请人材料,并依据实际情况评定分数。
五、工作安排
1、评审实施细则公示
(1)商学院公示
时间:9月21日-22日
方式:商学院网站
对本细则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反映至学院评审委员会。
学术型研究生组:
办公电话:62289143,电子邮箱:75773642@qq.com
专业学位研究生MBA组:
办公电话:62288851,电子邮箱:career@cufe.edu.cn
(2)学校公示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的评审实施细则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向全校研究生公示。
2、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如实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申报材料上交时间:9月25-26日工作时间(26日下午5点之后不再接受材料),博士生交至主教607办公室卫老师,学术型硕士生交至608办公室张老师,MBA学生交至北二平房A11办公室董老师、孔老师。
申请表内涉及的所有成果均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提交。所有成果取得时间须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成果不可作为评审材料。
3、评审、审定及结果公示
(1)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公示时间:10月8日-10日
公示方式:学院网站
(2)学校审定及公示
学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审定结果公示方式:学校OA系统、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
(3)申诉流程
对学院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如对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学校领导小组根据复核和调查情况予以裁决为最终回复。
学术型研究生组评审委员会办公电话:62289143,电子邮箱:75773642@qq.com
专业学位研究生MBA组评审委员会办公电话:62288851,电子邮箱:career@cufe.edu.cn
学校领导小组联系方式以学校公示通知为准。
六、其他
本评审方案由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3: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