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MBA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引导其积极参与各项教学培养、学生活动、学术实践和公益服务,结合MBA培养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商学院MBA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选工作小组”)。评选工作小组由主管领导、教师代表、辅导员及班主任代表组成。
二、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我院MBA应届毕业生。
三、推荐名额
名额按MBA毕业生总人数的15%计算(四舍五入)。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院规章制度;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与商学院和MBA教育中心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活动或文体活动。
2.完成MBA培养方案,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为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
3.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在学院、本校、本地区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者,可优先推荐。
4.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
(二)其他条件
MBA优秀毕业生须满足:必修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均无补考和重修记录。
同时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
1. 积极承担卓越讲坛、助力商学院职业发展大讲堂等系列讲座组织工作;积极参加学院、MBA教育中心组织的各种类型的讲座、论坛和社会实践活动;担任课代表,积极服务同学学习和教师教学;或在课堂上表现积极,学习成果突出,得到任课教师肯定。
2.积极参加案例大赛、案例征文、企业模拟挑战赛等专业竞赛和实践活动且表现优异。
3.担任招生推广大使,为中央财经大学MBA品牌宣传和招生推广做出突出贡献,或为考生及社会各界了解学校MBA项目提供良好的服务及支持。
4.担任联合会、班级、校友会、行业俱乐部学生干部,积极组织各项活动,服务同学、班级和MBA教育项目,为社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所开展的工作产生积极影响。
5.具有良好的社会担当,积极参与到社会公共重大事件的处理、扶贫助困、捐资助学,彰显社会责任,个人相关事迹得到所在单位和学校的认可。
6.促进与学校其它院系、MBA兄弟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为学校和学院积极拓展合作机会和资源,为MBA学生积极推荐职业和成长机会。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MBA优秀毕业生
1.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的。
2.在校期间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参评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3.欠费的学生。
4.其他由评选工作小组讨论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情况。
六、工作安排
(一)评选工作小组公布MBA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二)组织申请、评审,申请学生填写《中央财经大学MBA优秀毕业生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支撑材料,如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在学校社团任职等情况。
(三)院内公示。对MBA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及相关人员,可在公示阶段向评选工作小组提出申诉。申诉应以书面方式反映,书面材料请署名并附联系方式。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对无实质内容的匿名信和来电、来访一般不做调查。
七、其他相关说明
对已评定为MBA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处分,或因其他原因未获得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本办法由商学院MBA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商学院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