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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组织研究生申报2007年度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全体MBA同学: 根据北京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关于做好2007国家公派留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开始我校2007年度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和要求 1.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要求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硕士学位,或在读一年级优秀博士生,或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要求申请人应为在读一、二年级优秀博士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函复印件及国内外导师为其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 3.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要求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应具有学士学位。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 二、研究生申请人应在2007年3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两份)提交研究生部审核盖章。《单位推荐意见表》(原件和复件印各一份)由所在学院填写后,交研究生部统一签字、盖章。 报名和查看具体申请条件(含外语条件)、选拔办法、资助内容、申请材料说明、留学项目目录等信息,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页:www.csc.edu.cn或北京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网页:www.biee.bjedu.cn;也可直接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cscnew/login.asp报名。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时间:2007年2月25日至3月20日。 北京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咨询电话:63511479、63511435; 联系人:李老师、吴老师 校研究生部咨询电话:62288349 联系人:陈老师、林老师
特此通知。
MBA教育中心 二ΟΟ七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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