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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MBA课程学习环节规定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学校研究生教学、培养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MBA学生必须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要求,完成课程学习环节。

MBA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课程学习需要修满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

课程考核方式采用结构记分法,一般分为平时作业(考勤)、案例分析及讨论和期末考试(结课论文或案例分析报告)成绩三部分,详细比例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而定,期末成绩应不低于总成绩的50%;考核均以百分制计分;必修课以70分以上(含70分)为及格,方可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选修课以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方可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必修课成绩不及格可在下学期开学初以笔试方式补考一次。补考成绩作为期末笔试成绩与其它部分成绩重新折算后计算最终成绩,成绩登录时注明“补考”;选修课成绩不及格不允许补考,可以重修或另外选课。

   

二、关于“免修不免考”的规定

(一)可申请免修的课程仅限于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

(二)申请条件

1.入学前所读专业与申请免修课程相同或相近;

2.从事与申请免修课程相关领域的工作。

(三)申请程序

学生应于学期期末向MBA教育中心提交下一学期课程免修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第一学期免修申请应于开学一周内提交);经MBA教育中心批准后,由MBA教育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

(四)免修课程的考试及成绩登录办法

免修申请获得批准的学生可不参加该门课程的课堂学习,直接参加课程期末考试,期末考试成绩作为该门课程的最终成绩;成绩80分及其以上为通过,可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成绩登录时按期末考试成绩登录,同时注明“免修”。

   

三、课程学习规定

(一)学生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出勤者,必须请假;

(二)上课时必须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不得拨打或接听手机;

(三)课堂考勤由MBA课程助教或任课教师完成,缺课累计超过1/3课时的学生,不准参加期末考试,该门课程必须重修。

     

四、期末考试规定

(一)资格确认

1.考试资格由任课教师及MBA中心确认;

2.缺课累计超过1/3课时的学生,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

3.因事、因病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须在考试前一周提交缓考申请和有关证明办理缓考手续,经MBA中心批准后方可缓考;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缓考申请,必须在考试开始前通知MBA中心,并尽快提交有关证明,补办手续;

4.不具备考试资格而擅自参加考试者,不予判卷,试卷作废。

(二)考场管理

1.学生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2.考试开始30分钟后,学生方可交卷离场,迟到学生不准再进入考场,该门课程以缺考处理;

3.试卷和答题纸上要认真填写姓名、班级和学号,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试题要答在答题纸上,答在其他纸上无效;

4.考试时不得互相交谈,互借计算器等文具,如有疑问应举手请监考老师解决;

5.考试过程中,通讯工具一律关闭;

6.凡考试作弊者,该门课程成绩按零分计,并给予相应处分;

7.考试时,不得中途离场后再行返回,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监考老师批准。

   

五、请假规定

MBA学生请假手续由MBA中心确认、办理。请假必须有正式报告和证明;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缺课,请假期满不归,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均按旷课处理。

(一)病假

MBA学生因病请假,凭我校校医院证明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证明者一律视为旷课;累计病假超过1/3课时的必修课程应重修,选修课程应重修或另外选课。

(二)事假

MBA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确需请事假者必须提前一天请假。

在职学生因工作需要请假,需有学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章的证明信。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请假,必须在课前通知MBA中心,事后尽快提交有关证明,补办手续;累计事假超过1/3课时的必修课程应重修,选修课程应重修或另外选课。

MBA学生在学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出国探亲。出国进修、留学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三)销假

MBA学生请假获准后,必须按时销假,如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本规定由MBA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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